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,不可以永久存续。合同的终止,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,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。依据〈民法典〉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,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:债务已经根据约定履行;合同被解除;债务相互抵销;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债权人免除债务;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补充内容:
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主要为:
1、适用范围不同。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,即债务不可以一次履行完毕而需要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,如出租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与大多数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;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。
2、适用的条件不同。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,也适用于没违反合同的状况;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状况。
3、法律后果不同。合同终止只不过使合同关系向以后消灭,并不溯及力,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;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,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。